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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mily

家庭移民

协助美国公民及绿卡持有人为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及兄弟姐妹办理亲属移民。

概述

亲属移民是为美国公民与合法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人)的家庭成员开通的赴美永久居留路径。它是美国移民体系中绿卡数量最大的单一来源。对许多客户而言,它与某条就业类路径并行运作——例如美国公民配偶、美国公民父母、绿卡持有人兄姊——而非唯一选项。先后顺序至关重要:与待审 NIW 或 EB-1A 同时进行的亲属申请,可能改变最佳递交顺序、决定是境内调整身份还是领事程序,并影响现实的绿卡时点。

该类别主要分两组。美国公民的「近亲属」(配偶、21 岁以下未婚子女,以及公民年满 21 岁时的父母)无年度名额限制,无优先日期排期,仅受标准审理时间影响。亲属优先类别——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、绿卡持有人的配偶与未婚子女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——则受年度名额限制,往往伴随较长的优先日期排期,尤其墨西哥、菲律宾、印度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。

Sophie Zhang Team 承办全谱亲属类案件:配偶案件(包括需要特别审视真实婚姻关系的)、父母与子女案件、优先日期排期以年或十年计的兄弟姐妹案件,以及为已在美的受益人递交的调整身份。我们尤其关注跨境家庭(成员分布于多国)、混合身份家庭(一方走就业类、另一方走亲属类),以及因既往移民历史(逾期居留、过往拒签、犯罪记录)而需要在递交前进行专项分析的案件。

申请条件

  • 01美国公民的配偶、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及(公民年满 21 岁时的)父母——属「近亲属」类别,无年度名额限制。
  • 0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——受 F1 亲属优先类别的优先日期排期约束。
  • 03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与未婚子女——F2A 与 F2B 亲属优先类别。
  • 04美国公民的已婚成年子女——F3 亲属优先类别,优先日期排期更长。
  • 05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——F4 亲属优先类别,优先日期排期最长,对某些国籍尤其漫长。

申请流程

  1. 01

    申请策略

    我们首先进行亲属关系审查与坦诚的时间评估。近亲属类案件(公民的配偶、父母、未成年子女)按标准审理时间推进;亲属优先类案件依签证公报运行,可能需要数年等待。当受益人已在美、且可能同时符合就业类路径时,我们会评估是走亲属、走就业、还是同时并行——递交顺序会影响工作授权、出行与现实的绿卡时点。

  2. 02

    I-130 申请准备

    亲属移民流程始于 I-130 表格——「外籍亲属移民申请」。该递交通过结婚证、出生证、收养判决书或其他原始文件(必要时附翻译)确立合资格关系。对配偶类案件,递交同时记录婚姻的真实性:财务共有、共同居住、联名账户、合影、通信,以及(如适用)共担家庭责任的证据。

  3. 03

    优先日期等待(亲属优先类案件)

    对亲属优先类别(F1、F2A/B、F3、F4)而言,I-130 获批确立优先日期,但并不立即授权受益人移民。受益人须等到优先日期根据每月签证公报变为「当前」时方可推进。等待从数月(F2A)到数年甚至更久(部分国家的 F4)不等。我们为处于等待状态的客户跟踪签证公报,给出现实预期,并就等待期内身份维持提供建议。

  4. 04

    领事程序或调整身份

    优先日期变为当前时(或对近亲属,I-130 获批后),受益人可在美境内递交 I-485 调整身份,或在美国驻外使馆完成领事程序。具体选择取决于受益人所在地、当前身份,以及出行与家庭安排。每条路径有各自的时间节奏、证据要求与面试流程。

  5. 05

    条件性 vs. 非条件性绿卡

    若配偶在婚后两年内获得永久居留权,所获绿卡为有效期两年的条件性绿卡。条件需通过在到期前 90 天窗口内递交 I-751 来解除,并附婚姻仍真实存在的证据。如婚姻已通过离婚、死亡或家暴结束,可在适当文件支持下申请豁免共同递交的要求。我们以与 I-130 相同的细致度处理 I-751 案件。

常见问题

美国公民配偶案件与绿卡持有人配偶案件需要多长时间?

美国公民配偶属近亲属类,无优先日期排期;从递交到拿到绿卡通常约 12 至 18 个月,具体取决于是境内调整身份还是领事程序。绿卡持有人配偶属 F2A 亲属优先类别,历史上等待时间相对较短(往往为当前或接近当前),但受签证公报约束。我们在初次接案时即查阅当前公报状态。

兄弟姐妹申请要等多久?

F4 兄弟姐妹申请等待时间最长。对大多数国籍而言,等待超过十年;对菲律宾、墨西哥及(视情况而定)印度与中国大陆,等待时间可能更长。即便等待漫长,只要关系合资格仍值得递交:优先日期在递交时即被锁定,受益人随时间在队列中前进。但这并非近期路径。

我应该走领事程序还是调整身份?

取决于受益人所在地、当前身份,以及其出行与家庭安排。对已在美持有有效身份者,调整身份(I-485)通常更快,且避免境外面签;对在美国境外者,领事程序往往是唯一选项,对部分领事馆而言此路径在干净案件中也可能更快。我们在初次接案时即评估两条路径。

条件性绿卡与非条件性绿卡有何区别?

当永久居留权基于不足两年的婚姻获批时,绿卡为有效期两年的条件性绿卡。条件需通过在到期前 90 天窗口内递交 I-751 解除,并附婚姻仍真实的证据。条件解除后,居民持有有效期十年的非条件性绿卡。如婚姻已结束,在适当证据支持下可豁免共同递交的要求。

我可以同时申请亲属类与就业类绿卡吗?

可以——许多客户都这么做。待审的 NIW、EB-1A 或 EB-1C 可与美国公民配偶、绿卡持有人亲属或父母递交的 I-130 并行进行。两条路径都可行时,递交顺序会影响工作授权、出行权与现实的绿卡时点。我们在起始阶段即同步评估,并制定协调一致的策略,而非将其视为彼此独立的两类案件。

申请评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