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案例分析2026年5月16日
漲價在即,舊法截止?EB-5 何去何從——2026 IIUSA 年度峰會資料揭 露,事關你的 EB-5 選擇
2026 IIUSA年度峰會釋放重要訊號:EB-5投資門檻或將上調,“祖父條款”保護視窗也進入倒計時。本文梳理漲價、舊法截止、排期變化及金卡/白金卡風險,幫助投資人提前規劃。
2026年4月底,IIUSA(Invest In the USA,美國投資移民協會)在華盛頓DC舉行了2026年度峰會,這是EB-5行業最具含金量的閉門會議。參會人員包括美國前簽證辦公室負責人、眾多資深移民律師、經濟學家和各大區域中心代表,對EB-5未來的政策走向進行了深度研判。
本所律師全程跟進,本文為您梳理事關EB-5五大核心資訊。
一、漲價在即:80萬美金投資門檻將成為過去時
先說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:未來投資EB-5,成本會變成多少?
答案是最低約97.5萬美元。
2022年透過的《EB-5改革與誠信法案》(RIA)規定,最低投資額將按照通脹水平進行週期性調整。參考當前美國消費者價格指數(CPI)持續上升的趨勢,市場普遍預期在下一輪調整視窗(預計為2027年1月)中,EB-5目標就業區(TEA)的最低投資額將從80萬美元上調至約97.5萬美元。
從事投資移民規劃的家庭如目前已有明確計劃,可以加快安排在2026年內完成遞交,以鎖定現行較低成本。80萬美元與約97.5萬美元的差額看似不大,但證明資金來源、實現合規投資需數月時間,經不起任何拖延,越早行動越充裕。
二、“祖父條款”即將截止:2026年9月30日前遞交鎖定“資格保護”
“祖父條款”(Grandfathering Provision)是本次峰會中各方反覆強調的核心保護機制。RIA規定,凡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遞交符合要求的I-526E申請,即便今後區域中心法案到期、出現立法空檔或者漲價,移民局仍應按現有標準繼續審理,不能以法案到期為由直接拒批。簡言之,“祖父條款”= “鎖定投資人的申請資格” ≠ “承諾獲批”。
需要明確的是,現行法律下,EB5區域中心專案(EB5 Pilot Program)的許可已延續至2027年9月,並不隨著2026年9月RIA的到期而終止。但2026年9月30日後的遞交者明顯在法律保護上存在短板,對政策變化的防禦力減弱。早遞交,才能儘早進入“避風港”。
三、隱形冰山:鄉村專案與高失業區排期預測
根據會議披露的資料,自2022年RIA新政以及全面開始80萬投資額度門檻實施以來,EB-5市場整體呈現加速狀態。截至目前,I-526E及I-526申請量已超過14500件,批准數量超過4300件,僅2025財年一年,申請量即達到6600餘件,批准數量超過3400件,對應投資規模約116億美元。
2026年3月30日,USCIS首次系統性地解釋了審件模式,業內稱為“平衡性先到先審”(Balanced FIFO):即在總體框架上參考遞交順序,但在具體分配審理資源時,將優先處理農村專案類別。在滿足相關配額及處理需求後,再逐步轉向其他類別案件。
如上圖,目前獲批案件中,高達80%集中於鄉村專案,高失業區(HUA)僅佔約19%。這種極端的資源傾斜,正醞釀出違背市場直覺的排期變局:
鄉村專案(Rural):審批通道被全速開啟,導致每年約2000張的簽證配額將被極速消耗。基於中國與印度申請人的高度集中,該類別極易率先觸碰配額紅線,引發排期。
高失業區(HUA):儘管前期審批滯後,但配額消耗平緩,反而可能在未來中短期內維持較為穩健的排期預期。
此外,美國國務院(DOS)公佈的FY2025資料(僅統計領事館)顯示,全年共發放EB-5預留類別簽證922張,其中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獲得513張Rural類別簽證,廣州領館單一領區發放Rural簽證達496張,佔比極高。
這一資料再次確認,中國申請人仍然是當前EB-5市場的核心群體。上述資料也未包含美國境內的身份調整(AOS)群體。因此,實際簽證需求規模遠高於表面資料。在評估未來排期壓力時,尤其需要考慮這一點。
與會專家還提到,未來排期一旦確立,大機率不會採取線性推進,而是直接跳躍至較早的時間節點,例如2024年甚至2023年。約在2016年前後,舊法EB-5亦曾經歷類似階段。因此,單純依賴“鄉村無排期”的刻板印象進行投資決策,可能導致較高的時間成本風險,申請人需要對此具備充分預期與準備。
四、撥開迷霧:“金卡/白金卡”的捷徑謊言與免稅陷阱
近期受到高頻關注的“金卡(Gold Card)”及“白金卡”專案,其真實的執行資料與市場熱度形成強烈反差。據法庭檔案披露,目前僅約165人繳納金卡的申請費,且僅有1例實質進入NVC(國家簽證中心)階段。而白金卡其實至今尚未正式推出。
更為關鍵的是,市場在宣傳中存在的兩處盲區:
1. 資金來源(SOF)審查未見降級
內部資訊明確指向,該類案件的稽覈許可權仍掌握在移民系統內部,而非外界流傳的美國商務部。申請人依然需要提供清晰、閉環且可溯源的資金軌跡,任何涉及非正規跨境轉移或模糊贈與的資產,均無法規避實質性審查。
2. 警惕“行政命令創設免稅特權”的噱頭
美國稅收體系建立在嚴格的國會立法(如《國內稅收法》)之上,行政命令(Executive Order)無權單方面賦予納稅人豁免資格。即使今後推出500萬美元的“白金卡”,持有人在法律層面上大機率依然會被界定為美國稅務居民,必須嚴格履行全球收入申報義務,並披露海外金融資產(FBAR/FATCA)。
在此提醒高淨值家庭,涉稅申報義務具備絕對剛性。根據現行稅務法則,未如實披露海外資產的納稅人,最高將面臨該資產總額50%的懲罰性罰款。
五、結語
未來一年,EB-5面臨的重大變數或許超過過去幾年的總和。在EB-5投資門檻重設與保護條款失效的前夕,傳統的經驗主義已無法應對當前的複雜變局。合規前置與精準的風險識別,是保障綠卡與資產雙重安全的唯一準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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